主办单位
廊坊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
廊坊市游泳运动协会
协办单位
廊坊市顺源游泳俱乐部
廊坊宾馆游泳馆
比赛地点:廊坊宾馆游泳馆
比赛时间:2019年9月14日——16日
竞赛项目
No.1
50米、100米自由泳
No.2
50米仰泳、蝶泳
No.3
50米、100米蛙泳
No.4
200米混(仅限少儿男女组)
No.5
团体4✖️50米自由泳接力
No.6
25米蛙泳(2010-2012年龄组)
比赛方法
接力项目按下述年龄组别分为幼少儿组和中青年组,每俱乐部最多共可报2个队,每队4名选手,最少要有1名女性。比赛泳姿不限,顺序不限。
年龄组别
1.幼儿男女组
2010-2012年组(2010-2012年出生)
2008-2009年组(2008-2009年出生)
2.少儿男女组
2005-2007年组(2005-2007年出生)
2002-2004年组(2002-2004年出生)
3.青年男女组
18-29岁组(1990年-2001年)
30-39岁组(1980年-1989年)
4.中年男女组
40-49岁组(1970年-1979年)
50-59岁组(1960年-1969年)
5.老年男女组
60-65岁组(1954年-1959年)
竞赛要求
(一)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者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要求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每位参赛人员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者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二)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三)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凡医疗服务超出现场救助范围内的,所需费用自理。
(五)各单位要加强赛风、赛纪工作,坚决杜绝非体育道德事件发生。对以下不正当手段取得成绩的运动员,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直至取消其比赛资格。辱骂、殴打裁判员者,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且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并对当事人和所代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立即移交司法机关。
(六)申诉:如对本场比赛结果有异议,可在比赛结束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并交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审查后作出的仲裁为最终判决,不得再次申诉。无论是否胜诉,申诉费不退。
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冰协会审定的2014---2018《游泳竞赛规则》。
2、报名参赛的区、县、场馆、俱乐部的运动员需至少在5名以上,本次比赛也接受个人报名。
3、所有比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所有年龄组别各单项按照前8名10、9、8、7、6、5、4、3的积分规则,计入各代表队总分;接力项目按照前8名:20、18、16、14、12、10、8、6的积分规则,计入各代表队总分。
4、各代表队队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参赛证件(参赛证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无证者不得参赛及领奖。
5、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名次与奖励
1、各年龄项组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五名,减二录取),颁发获奖证书,前三名颁发奖品。
2、各参赛区、县、场馆、俱乐部代表队的总积分表彰前8名,颁发赛事组委会授予的奖杯。
报名报到
本次大赛报名起、止时间为:
2019年8月28日10:00——2019年9月5日20:00(报名总数上限为300人,请各参赛队及个人抓紧报名,额满为止)
需要住宿的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一)报名
电话:0316-2311588 2055008
联系人:韩晓红 13603366255
(二)报到:
所有参赛人员于比赛当天上午8:00到廊坊宾馆游泳馆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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