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发热筛查门诊

发布时间:2021-01-23 16:52:06      
摘要:  1月23日下午四点,廊坊市召开第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副组长、市计生协秘书长任立新介绍,为...
  1月23日下午四点,廊坊市召开第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副组长、市计生协秘书长任立新介绍,为切实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廊坊将强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首诊负责制和各项防控措施,尤其是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早发现、早报告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进一步提高疫情发现、预警和处置能力,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规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立发热筛查门诊。建立相对独立的区域,与普通门(急)诊有一定距离,标识醒目,符合医院感染防控的有关要求。发热筛查门诊要配备有经验的医护人员和红外线、电子体温测量仪等快速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入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热筛查门诊所有房间外窗均可开启,确保室内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必须安装必要的通风设施或空气净化的设施。发热筛查门诊应配不少于2间独立隔离观察室,用于保证疑似病例转运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置发热诊室。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预检分诊点,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个人防护,对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对前来就诊的患者要登记有效身份信息、现居住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等,指引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未设置发热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如果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不能让发热人员擅自离开或独自前往发热门诊。首先要备有发热患者登记本,详细登记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联系方式、临床症状、近2周的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然后,拨打120将可疑人员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并在1小时内上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禁接诊发热患者。

  任立新表示,廊坊将进一步压实基层疫情防控责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在疫情防控中,每及时发现报告1名发热患者或可疑人员,处置得当,避免疫情扩散的,由县级财政给予奖励。对于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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