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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高校与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可兼职 要经单位同意

发布时间:2016-11-10 13:57:27      来源:央视网
摘要: 央视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科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有关情...
       央视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科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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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表示,《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并且获得合法的收入;允许高校的教师从事多点教学,并取得合法收入。《意见》是适应于高校和科研单位,不涉及到中小学的问题。

    他说,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兼薪是这次文件中的一个亮点。总体来讲,《意见》是适应于高校和科研单位,不涉及到中小学的问题。出台《意见》目的是促进科技要素的合理流动,因此提出了两条措施:一是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并且获得合法的收入。二是允许高校的教师从事多点教学,并取得合法收入。这个《意见》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大的方向的同时,也做了相应的约束性的规定。

    一是对兼职的范围做了约定,文件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包括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普、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这样的活动。

    二是兼职要经所在单位同意,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作为前提,完不成本职工作去兼职单位肯定是不允许的。

    三是要遵守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将来也要制定实行科研人员兼职的公示制度,兼职获得的股权和红利收入应该向本单位报告的制度,而且兼职的行为不能损害原单位的利益,不能泄漏原单位的技术秘密,这些都是前提条件。这样一个约定,实际上体现了鼓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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