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天】
1996年10月7日至1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1996年10月7日至1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全会根据全面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要求,分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总结了经验和教训。鉴于教育和科学的发展中央已有全面部署,这次会议主要讨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问题,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全会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事业。我们进行的精神文明建设,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是继承发扬优良传统而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立足本国而又面向世界的精神文明建设。
全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团结和动员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会议强调,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要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群众性的事业。建设物质文明关键在党,建设精神文明关键也在党。
这次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召开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向新世纪全面推进的历史性会议。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