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开始

发布时间:2018-10-22 14:01:24      
摘要:注意:如果您已经注册过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平台账号,点击【我的卡包】—【绑定社保卡】,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社保卡绑定即可。日前,记者从市人...

注意:如果您已经注册过“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平台账号,点击【我的卡包】—【绑定社保卡】,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社保卡绑定即可。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医保中心获悉,廊坊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缴费标准220元/人/年;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每日23时到次日1时为系统维护时间,在此期间暂停受理参保缴费)。

参保范围包括: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市辖区内各类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市户籍人员。

微信关注“廊坊医保”公众号,在“医保大厅”中“医保缴费”模块,按照提示缴费。其中续保人员可直接缴费;初次参保人员需按照提示上传证件照片,待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出生6个月内的新生儿,可同时在网上缴纳2018年度医疗保险费(180元/人)和2019年度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据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参保的大学生为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

值得关注的是,在微信缴费的基础上,今年服务再升级,增加了新的缴费方式: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以通过绑定社会保障卡使用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为直系亲属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另外,要特别注意,本市户籍的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1-2级)居民、男60岁女49岁以上无依法收养子女的失独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及当地县(市、区)资助参保人员,属于免缴费人员范围。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需认真填写参保人员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医疗保险一经缴纳不予退还,请勿重复缴费。为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详情可关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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