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结果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2 09:54:45      
摘要: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结果的通知》(冀发改[2...

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结果的通知》(冀发改[2020]1506号)要求,现将我市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审推荐的“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受理部门: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316-2316019

受理邮箱:lfyszb@163.com

附件:“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结果(廊坊市)

 

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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