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有了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5-03-17 09:33:02      
摘要: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如今距离羊年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您是不是该琢磨着买多少鞭炮,放什么烟花了?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如今距离羊年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您是不是该琢磨着买多少鞭炮,放什么烟花了?

别着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先来看一看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新规定吧。

近日,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中指出,为了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居民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生态文明,遵照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安全的春节,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情况下,除夕、正月初一可以全天燃放,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其它时间可到禁放区域外燃放。

通告中指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的全部或者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是:北至北环道;西至西环路(廊涿线)、光明西道、西昌路、S273(廊霸线);南至南环道;东至东环路(创业路)以内区域(含上述道路沿线外侧200米范围内)及廊坊开发区辖区范围。

通告中还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区、学校、医院、公园、商场、加油站、液化气站、火车站、汽车站、集贸市场等单位和公共场所禁止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罚款和治安管理处罚,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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