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本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6-01-07 10:32:03      
摘要: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本月起实施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跟咱老百姓是息息相关的,如何监管食品安全、如何保障...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本月起实施
 
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跟咱老百姓是息息相关的,如何监管食品安全、如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
本月起,堪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将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做了新的规定。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颁布6年以来首次大幅度修改,内容从104条增加至154条,原有70%的条文获得了实质性修改。
网售食品需持证 第三方网站需担责
 
相信不少市民都有过淘宝、朋友圈购买食品的经历,“自家特制蛋糕”、“郭氏粘豆包”、“拿手私房菜”等等,不少人选择在网上售卖食品,既可以跟大家分享美食,又可以赚点钱,何乐而不为。
不过,不少有过网购食品经历的市民对此也有担忧,“吃的东西在网上买,大多数是说自己做的,干净、卫生,但他们并没有相关的证件和卫生许可,安全问题还是不能保障的。”市民王先生说。市民柳女士就因为吃了网购的千层蛋糕之后出现反胃、呕吐的症状,“都是熟人介绍的卖家,想投诉都不好意思。”
对于此类问题,《食品安全法》中有了明确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同时提供生产经营的第三方平台有审核经营者证照的责任,以后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需要做三件事: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
也就是说,今后在淘宝、朋友圈卖食品的商家也要和实体店一样办证备案。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销售凭证。
惩罚性赔偿最低赔1000元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还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这样看来,新法完善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现行《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的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假如消费者买了一瓶价格为3元的饮料,如果该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除了退还买饮料的3元钱外,还能获得1000元赔偿。
婴幼儿奶粉配方由国家统一注册
 
在新法中,“婴幼儿奶粉”问题也受到市民的关注。新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这样的规定直接导致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变更配方的“门槛”提高,难度加大。有专家表示,这要求企业更改配方要有正当理由,将“配方升级”当作涨价噱头已不可能,注册管理抬高许可准入门槛,全程监管强化了过程监管,杜绝分装封死了监管漏洞。
而对于有违新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是相当严格的。针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行为,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链接:新法还有以下规定:
 
1、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通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等方式,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2、提供场所要受罚。明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而为其提供场所或其他条件的,要受到处罚并承担连带责任。
3、重拳整治虚假广告。发布食品虚假广告要受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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